欢好宫 > 其他小说 > 路人女在霸总文发疯 > 路人女在霸总文发疯 第63节
    “就是这样。”
    “唔……”魏婉婉若有所思。
    见此情况,路仁佳偷偷抹了把汗,长舒一口气——太好了,这下总算转移开魏婉婉注意力了吧……
    不想对方眼睛骨碌碌一转,忽然狡黠一笑,冲路仁佳道:“知道了……为了让我不被骗,要不佳表姐再多说点你和赫莲的事,也让我多多学习参考呢?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不!这一茬就过不去了吗!
    no!!!!
    第80章 做保姆(赫40%)
    路仁佳载着魏婉婉,一路奔驰回了郊区的秦宅。
    大别墅里,才刚开门就是一阵入耳魔音。
    等路仁佳和魏婉婉急匆匆来到客厅,果不其然,就见两个大人各抱着一个吱哇乱哭的宝宝,双眼无神,衣衫凌乱,陷入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境地。
    “路妈,谢天谢地,你终于回来了!”
    “救命!快来看看宝珠怎么又哭了!”
    看到路仁佳,两个憔悴的大人眼睛发亮,同时露出“活过来”的表情。
    没时间为新诞生的恋情激动,立刻到达战场的是宝珠宝贝两只哭包!
    路仁佳叹了口气,认命地从秦牧怀里接过一只嗷呜哭嚎的宝宝,左右看看,三两下调整好对方卡在屁屁上的开裆,再手法娴熟地抱着宝宝左右摇摇。
    前后不到五分钟,一只爆哭的宝宝已经吐着泡泡,表情安恬地进入了梦乡。
    “不愧是路妈,这个家没你都得散。”
    秦牧小心接过睡着的宝宝,沧桑的脸上划过一抹感动的热泪。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谢谢,但你们这个家实在太拥挤,我有些不想加入呢。
    路仁佳呵呵笑笑,抬手抓过另一只吵闹的人类幼崽,转头便投入了新一轮忙碌的工作中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因为工作比较特殊,不方便接待外来客人,休息日又少得可怜,路仁佳这一回秦宅,足足有大半个月没有和赫莲见面。
    她自己倒是没太大感觉。毕竟她之前没谈过恋爱,母胎solo的日子早就过习惯了,非常擅长自娱自乐,一个人都能把生活过得风生水起。
    这种情况下,突然要她改变生活方式,天天和“新男友”见面相处,那才让她感到为难呢!
    当然啦,她也并不讨厌赫莲。如果不喜欢,她才不会答应和他交往,就是吧、怎么说呢……
    路仁佳托着下巴在沙发上思考了许久,终于理清了自己的想法——她确实喜欢赫莲,但程度还没深到“日思夜想,茶饭不思”的地步,所以只是每天在v信上聊聊天或者视频一下,就能满足她全部的情感需求啦。
    其实她觉得赫莲在某种程度上挺像只披着人皮的魅魔的。主要体现为:和他语音时会觉得他声音很好听,一旦聊起来就舍不得停下;如果和赫莲本人见面,注意力很容易会被他吸引,觉得他很好看,身上气味也很好闻,相处时心情十分愉快……而一旦离开离开赫莲超过一定时间,她又不会特别想他。
    就好像赫莲这个人本身就有种特殊的魅惑力,会通过视觉、听觉、触觉等感官对她散发吸引力电波,刺激大脑有关恋爱的部分活跃。
    而等失去电波干扰后,她被激发的恋爱脑会逐渐恢复正常,开启“娘心似铁”的牡丹模式……这么看来,她还挺事业心的嘛。
    事业心好啊,有事业心的女人只要别太笨,最后肯定能取得非凡成就,包养会所男模,走上人生巅峰。
    看她努把力也当个富婆爽一爽。
    想到这,路仁佳打开脑内书架,趁两个小魔头在睡觉,赶紧把新解锁的那两本小说又翻出来仔细研究。
    在御景馨苑意外解锁的《千万娇妻带球跑》和《我能看到文物在发光》,应该是同一作者写的系列文。
    路仁佳着重研究的那本“带球跑”,讲的是亲世代的故事。
    身为珠宝设计师的女主姜裳醉酒后与人春风一度,意外怀上了身孕。她在灞综市独自打拼,拉扯大了这个孩子,并给女儿取名姜弥。
    数年后,姜裳的珠宝设计稿得奖,她由此结识了绮琍珠宝的总裁戚玹。经过一番波折与误会,两人发现对方就是多年前在酒店与自己一度春宵的人,姜弥则是两人的孩子。小说结尾,戚玹再也难以压抑内心的感情,向姜裳求婚。在缺席数年后,他成功填补了女主家庭的空白,与妻子女儿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。
    这本小说非常狗血,用的全是烂大街的设定。不过,路仁佳本来也不期待这些霸总文能多好看,她关注的点在于小说中是否有能让她大赚一笔的地方。
    注意,必须是“大赚”才行。
    现在的她,已经不是原来那个100块卖一把伞都能高兴半天的贫穷女孩了。除了那种一下能赚上万块的生意,其他零零碎碎的小商机,路仁佳压根不屑理会——拜托,她现在一个月能赚10万联邦币,时间是很值钱的好不好!
    然后她发现,虽然这本书蕴含的99%商机都很廉价,但在结尾部分,还真有个满足她要求的“大单子”——
    彼时,男女主已经解开误会,互通心意。戚玹决定向姜裳求婚,恰在此时,一年一度的普尼斯拍卖会在灞综市举办,会上压轴的是一条名为“永恒圣辉”的粉钻项链。
    “永恒圣辉”是300年前西曼总督向圣女莉薇娅求婚时献上的礼物。这两人从相识到相恋的故事非常传奇,被改编成各种版本的童话故事,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,他们的项链也因此与“不朽的真爱”挂钩。后世西曼的许多名人在求婚时,都曾使用过“永恒圣辉”。
    可惜,八十年前,一场战争席卷了整个西曼,“永恒圣辉”在战火中随它的主人一同散失,没人知道它去了哪里。尽管后来陆续有“永恒圣辉”面世的消息传出,但经过鉴定,那些项链都不过是仿制品。
    直到八十余年后,有幸运儿在灞综市的一家中古店找到了它。失落了八十余年的“永恒圣辉”就此重现于世,成为了普尼斯拍卖会上的贵重商品。
    戚玹本来就是经营珠宝公司的,他深深知道一条有故事的珍品项链能给公司带来多大知名度,同时,他也希望“永恒圣辉”能让他和姜裳的爱情永不褪色,因此,拍卖会上,戚玹豪掷千万拍下了这条项链,把它当作求婚礼物送给了姜裳。
    路仁佳看到这心脏都差点停摆——那可是上千万啊,就算拍卖会主办方会抽走一些佣金,只要她能先“幸运儿”一步把项链拿下,简直难以想象她将是多快乐的一个富有女孩!
    至于子世代那本书,虽然在女主姜弥的幼年时代,男女主就有相遇,但剧情的正式开始,要在姜弥16岁后。那么远的事,路仁佳才懒得理会,所以她只随便翻了几页,就把书放下没再看了。
    普尼斯拍卖会是锦姜合众国境内巡回举办的顶尖拍卖会,路仁佳查过,它会在每年12月27日举办,而今年拍卖会的举办城市,恰好就是灞综市。
    现在是8月末,距离年底还有四个月不到。从时间上推算,小说的男女主姜裳和戚玹,目前应该已经碰过面,正在绝赞过剧情中。
    四个月时间乍一看很长,但别忘了,这里参考的是拍卖会举办的日期。
    事实上,在正式举办前一个月,拍卖会就放出了“永恒圣辉”再度出现的消息。
    根据小说提供的信息,当时拍卖行本来已经做好了第一版拍卖品的宣传图册,“永恒圣辉”加入后,他们在旧版基础上紧急添加了一页,让项链挤掉一枚玉玦,成为了新的压轴。
    由此可以推断,项链是在11月底被幸运儿找到的。因此,留给路仁佳找项链的时间,满打满算只有不到三个月。
    不在此之前拿到它,她就和暴富无缘了。
    而灞综市有多少中古店呢?27家。并且每一家都有“永恒圣辉”的仿品卖——没办法,这条项链太出名了,它的背后是每个原住民女孩成长过程中必听的浪漫童话,从它面世起,民间就兴起了一股仿制热潮,这些仿制品哪怕一眼就是假的,放了百来年也足够变成小有价值的古董了。
    因此,想要广撒网把所有项链都买下是不现实的,因为数量很多,其中也不乏一些有历史的真“假货”,路仁佳买不起。
    她现在就在尝试海底捞针,通过小说的只言片语筛出真项链所在的那家店铺。只要能确定大致范围,包下一家店的钱她还是有的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这一头,路仁佳理智清醒,正摩拳擦掌,期待着拿下项链,一夜暴富。那一边,屡次请求见面都被打回的赫莲,却难以避免感到了挫败。
    其实他大体猜得到路小姐的雇主身上发生了什么,毕竟当初结珠瓶的事还是他告诉路仁佳的,沈念秋自那以后就从人前消失了,只要稍微有点推理能力,答案简直呼之欲出。
    不过,路小姐想瞒着他,那也无所谓,毕竟涉及他人隐私,保守秘密才是一个有操守的人应该做的。
    真正让赫莲介意的点在于,路小姐并没有那么喜欢他。
    她不会像他那样,在分开的日子里经常思念她。
    事实上,无论两人分别了多久,视频里的路小姐始终表现得没心没肺,日子过得相当惬意洒脱。就好像他的缺席对她而言毫无影响。
    赫莲知道,这件事上他无法苛责太过,毕竟,当初要不是他操之过急,在感情还未积累足够时提前表白,催熟了两人的关系,路小姐不一定会答应和他交往。
    既如此,后果自然要自己承担。
    赫莲迫切希望能增进交流,进一步培养路小姐对他的喜爱,让情侣关系更加牢固。但路小姐根本懒得和他见面——是的,以他对路小姐的了解,她绝对是觉得见面太麻烦,才不愿意和他线下的。
    迫于无奈,赫莲只能选择水滴石穿,在每天的视频和语音中不断重复“想你了”、“抱一抱”、“你真可爱”等话语,希望能通过日积月累的努力打动路仁佳,勾起她哪怕一点恋爱情绪。
    如今看来……效果勉强有,但不多。
    往好里想吧,至少她还愿意在他询问是否想他时,敷衍地回一句“当然想”……修狗又有什么错呢,她只是希望他高兴而已,错的明明是毫无魅力的他。
    路小姐真是他顺遂人生中难以翻越的一座高山啊……
    赫莲叹气。
    第81章 做保姆(赫35%)
    路仁佳仔仔细细把《千万娇妻带球跑》从头到尾翻了一遍,没漏掉一个段落。
    全部翻完,她挫败地发现,这本书有关拍卖会的笔墨就那么多:某日,一个幸运儿在灞综市某家中古店的一堆仿制品中,意外发现了“永恒圣辉”的真品。幸运儿以很低的价格将项链买下,送到了普尼斯拍卖会,拍卖会为此紧急修改了拍卖品图册,将项链替换为了新的压轴。霸总戚玹在拍卖会上豪掷千万,把项链拍下送给了姜裳。
    至于幸运儿是哪位、又是在哪家店买到的项链,小说里一概未提。毕竟这是本以讲述男女主角谈恋爱为主题的言情小说,读者只要知道“永恒圣辉”项链很有来历非常贵重,男主的求婚很浪漫,他超爱女主角der那就足够啦,其他细枝末节的东西谁关心呢!
    无奈之下,路仁佳只能打开子世代那本《我能看到文物在发光》,寄希望于能在这本同系列且主角互有关联的小说中,找到关于拍卖会的蛛丝马迹。
    尽管希望很渺茫,路仁佳还是想说万一呢——万一在子世代中,已经结婚多年的戚玹夫妻突然来个回忆往事,说起求婚时的浪漫礼物,把拍卖会的事当逸闻趣事分享了出来呢?
    于是她掏出只看了个开头的二代小说,仔仔细细看了起来。
    别说,这一看还真有收获!
    虽然二代小说里的戚玹夫妇并没像路仁佳期待的那样,突兀地来一段“当年的拍卖会巴拉巴拉”,但二代女主角姜弥却给了路仁佳一个大惊喜——这位姜弥,正如小说名字描述的那样,能看到文物身上的“光”。
    之所以会在一本现代都市霸总文里出现异能,是有原因的。
    二代小说里提到,姜裳和姜弥母女俩,是建保市名门望族姜氏的后代。她们的先人因为某种原因,在百年前离开了建保市,来到灞综市定居。
    姜氏一脉天生就对文物古玩有种特殊的共鸣。他们的后代中,有概率诞生出能看到文物身上特殊“光芒”的存在。这种光芒与文物的价值挂钩,光芒越亮,文物的年代越久远,价值越高。
    姜弥就是间隔了不知几代后出现的特殊天赋者,一名“先天鉴宝圣体”。
    姜裳来自灞综市孤儿院,是个父母不详的孤儿,她对自己身上流传的血脉一无所知。缺乏长辈的教导指引,年幼的姜弥自然也不可能知道自己有着怎样的天赋。事实上,因为出生在贫穷家庭,小姜弥基本没机会看到什么昂贵的文物。
    直到母亲姜裳嫁入豪门,成为了戚玹的妻子。在父母亲的结婚典礼上,姜弥终于生平第一次看到了会发光的文物——挂在母亲脖子上的粉钻项链。
    那条项链自然就是贵重无比的“永恒圣辉”。
    路仁佳也是从姜弥的回忆里看到这一段,才突然灵光一闪,冒出了一个想法——既然姜弥可以看到“永恒圣辉”发出的光,为什么不试试利用这一点去寻找项链呢?就算其他仿制品项链中有因年代久远而变成古董的,它们的光辉也肯定不及真品耀眼,究竟是李逵还是李鬼,只要拉出来往小姜弥眼前一溜,答案自然见分晓!
    天呐,这世上为什么会有像她这样聪明的大女孩!
    路仁佳双手抱脸,为自己的智慧深深折服。
    然而,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。当她以“找姜弥做外援”为目标,对找项链行动进行规划时,路仁佳很快遇到了问题:她不认识姜裳姜弥母女,要从姜妈妈手里把小姑娘拐走做苦力,难度实在有些高。
    她总不能走过去直接说“嘿姐妹,你家孩子的眼睛很特殊,可以鉴别出宝贝,把你女儿借我一用,回头我给你50万报酬”吧?这特喵也太可疑了,人家会不会信暂且不提,以姜裳对女儿的宝贝,估计就算信了也不会愿意让路仁佳带走小姜弥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