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好宫 > 其他小说 > 乐园 > 第62节
    “这不明摆着的嘛。”孟惟脱口而出,“你又不丁克,我也不丁克,为什么不生个小孩儿。”
    丹虎故作惊讶道:“哇,看不出来,你对我好积极啊。”
    这下她总算听出他的调侃了,扬手就要拍他。
    “别打别打,我也对你很积极!你刚才那句话,特别对,特别准确。我心里也正是这么想的呢。”
    夏夜吹来晚风,拂在孟惟晒红的皮肤上格外舒服,她忽然感觉脸上有点不对劲。
    命丹虎举着他的手机光源为她打光,她拿着自拍模式的手机仔细地看自己的脸,“鼻子,你瞅瞅,你看我的鼻子,红了一大块,被晒脱皮了,是不是?”
    “是的,有点像……哭红鼻子的样子,没事儿。过两天就好了。”
    “你刚才是不是想说,像嘉年华小丑?”孟惟警惕道。
    “没有没有,怎么会呢,我怎么会那么损。”他笑嘻嘻地说了半天,见她还是盯着自己,终于忍不住笑喷了,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,这是你说的,不是我说的,确实很像红鼻子小丑!”
    孟惟翻了个白眼,不过他算是比以前好点儿了,以前更烦人,专门喜欢看别人出丑,“就知道你是这个德行,一辈子都改不掉。”
    他损归损,尽忠职守地为她打光,耐心地听孟惟小声发愁,要命,怎么专门晒鼻梁,等脱完皮,这块儿不会变黑吧,那不就会像小狗鼻子了吗。
    “我喜欢德国牧羊犬。”丹虎离题万里地发表建议。
    这话终于让他讨来一顿好打,他灵活地躲避孟惟的拳头,“君子动口不动手,好啦我错了,别忙着谋杀亲夫了,你还照镜子吗,我继续给你打光。”
    孟惟好气又好笑地坐在花坛边,怀疑他内心深处依然存在一个八岁小男孩,撩一下闲,再跑开一小段距离,等别人追上去,他会嘻嘻乐。这样玩儿他就高兴了。
    很奇怪的是,她一点儿不烦,甚至挺愿意做那个被惹恼的人,配合他隔三岔五追在后面跑一阵儿。
    在她对着屏幕看鼻梁上的晒伤红斑时,一封邮件发到了她的手机里。
    仅仅只有几秒钟的功夫,孟惟的眼睛从右往左飞快地扫了一眼,然后她抬起眼皮,看到丹虎正试着摆弄手机,怎样把光调大一些,好让她看得更清楚些。
    因此他没有注意到孟惟那时脸上的表情,那是一种猝不及防的茫然。
    “什么邮件啊?”他随口问道。
    在那一刹那,她呆呆地看他,仅仅只看他,似乎决定人生的选择就在那一眼之中,她已经决定好了。
    “广告,化妆品夏季促销打折。”孟惟无所谓地把屏幕的光熄了。
    那封邮件来自学院,信中通知她一件重要的事,她的作品获奖了。
    第48章 获奖
    航班将于早晨五点从希思罗机场起飞。
    鉴于他们俩大包小包的行李比较多,丹虎决定租一辆车,夜里开车出发,直接抵达伦敦,省得坐火车还要推着行李中转几站了。
    临行前的准备很多,清理房子,打包行李,最后去学校参加毕业典礼。
    他跟孟惟的毕业典礼正好撞在同一天,只不过不同学院的典礼在不同的礼堂进行。
    让孟惟忧虑整年的毕业证终于顺利拿到手了,她回家后却对此证不甚在意,随随便便把毕业证扔在沙发上,“哎,你说奇怪不奇怪,怎么感觉拿到手后就没那么珍视了呢?我可真是一个容易变心的女人。”
    “快点收好吧,要是找不到了,你还得哭。这个证只有学校才能办来,回国以后离学校十万八千里,真搞丢的话你只能去外边电线杆子上找□□的热线了。”丹虎捋起袖子,站在储藏室里,他已经捡出了整整一箱子的废弃物品,准备临走前扔掉。
    孟惟见之眼前一亮,盛情邀请他把这事儿交给她办,扔了多可惜,她可以在新生群里卖二手。厨房的一整套刀具,台灯书桌,篮球足球,这些实用的二手全都好卖得很。
    “你们毕业竞赛的结果有音信吗?”丹虎挠挠头,随口一问。
    孟惟低头捡东西,“没问,不清楚。”
    丹虎见她有些僵硬,以为她依旧为此耿耿于怀,便温声道:“你别放心上,没给你颁奖是它的大损失。”
    三天后,直到他们在临走前的最后一刻,丹虎才发现孟惟得奖的事实。
    半夜上车之前,他在门前的信箱中摸黑抓了一把,拿着一摞信件坐上驾驶座。
    孟惟正在街上的便利店里买三明治,好带着路上吃。他在等待她的功夫里一封一封地拆,原本只是随便看看,信用卡每个月都会寄账单过来。
    告知获奖的信封上印着大学的校徽,非常醒目。
    这已经不是第一封通知信了,学院的人给获奖人发了几次电子邮件却得不到回复,电话也打不通,他们以为获奖人离开了这个国家,甚至换了邮箱跟电话号码,于是试着给她的英国地址跟中国地址各寄了一封信。
    颁奖日在七月末,学校大礼堂,等候您的到来。
    丹虎把学校寄过来的三封信叠在一起,仔细地看完,目光在“一等奖”字样上停留很久,看着看着,止不住地笑起来,指间夹着的烟掉下一块烟灰,他赶忙向外扔,免得落到她的信上。
    将熄灭的烟头抛出窗外,他半躺在座椅上叹了口气,“疯女人。”
    孟惟回来时,不明所以地从他手里接过三封信,低头看完,末了才说:“哦,我得奖了?可惜通知得有些迟,机票都买好了,又不能退,只能回国啦。”说得好像阻碍她去领奖的原因仅仅是机票似的。
    她装出之前完全不知道有这回事的样子,丹虎也没有拆穿她。
    “开车,咱们走呗!”孟惟推推他胳膊,见丹虎把车启动起来,她才感到安心。
    竞赛,剧本,戏剧,以及为此倾其所有的决心,全都不再重要了。前面有崭新的生活在等她,崭新得像新修剪得草坪一样,散发着甜西瓜的香气。
    回去第一件事她要学开车,考驾照。丹虎说不难,她肯定一学就会。
    还有丹虎,不管她做什么丹虎都得陪在她身边,她对此确信不疑。
    深夜两点钟,汽车驶离原先的街道,后方的行道树越来越小,直至在视野中消失。
    欢欣的情绪是气球中的氢气,不断向上膨胀。
    “你有没有想过,未来的某一天我们可能会分开?”丹虎手搭在方向盘上,目视着前方。
    “就像别的情侣那样,会经历变心、出轨,或者仅仅因为厌烦不愿意再继续下去。到那一天的时候,你会后悔当时扔掉的信吗?亏本的买卖做不得,是我的话肯定会后悔的,恨不得有时光机才好。万幸的是,你看,信还没丢,就在这里。”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还挂着轻松的笑,让人分辨不出是玩笑话还是真心话。
    孟惟脑袋靠在玻璃窗上装睡,她装不下去了,“怎么,你是有变心的打算了吗?”
    她还是小女孩脾气,头一次恋爱,他们俩的关系又是这么亲密顺遂,这让她很容易产生一辈子再也不分开这些几近于童话的念头。
    丹虎在这类小女孩拷问上一向是说好话,“不会变心,我的心里只有你”。唯独今天,他的回答格外理性,理性且淡漠。
    “目前没有,但是未来谁也说不准。
    可能我厌烦你,也有可能是你厌烦我。说不定某一天我会变得跟柳斯昭一样,脏心烂肺,眼里只有钱跟生意。甚至跟我爸一样,到处留情搞出私生子。
    你瞧,我现在讲话就不中听了,因为这些都是实话。我不情愿在关键时候还对你说甜言蜜语,以至于让你信手放弃最重要的机会。”
    “我不会烦你……”她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,“我知道你在乎得奖这件事,但是去领奖就意味着要留下来,说起来是两年,也许会变成五年、十年,情势越好就越难离开。
    我们约定好谈恋爱,这个约定约束着我们俩,好像谁先承认变心谁就输了一样,可这完全是没有必要的。
    你现在不过是在逞强。用不着说什么不会对我变心的话,我其实并不在乎。
    女朋友们来来去去,都很正常。说起来跟你相处的这段时间,对我来说已经算是比较长的一段恋爱了。
    你得习惯这件事,天下没有不散之宴席。”
    有聚就有散这一课,原本也许有很多时间让孟惟去领会,丹虎加速了这个过程,他们的时间线一下子快进到了“分别”那一刻。
    汽车行驶到了荒无人烟的山区,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,草地的尽头出现了三三两两的绵羊,正有一搭没一搭地啃草。
    孟惟:“停车。”
    车横在农场边缘,她推门下车,拧开手里的矿泉水瓶灌了几口,晕车带来的作用让她快要吐了,胸腔中的气息难以抑制地向上翻涌。
    在眩晕停止之前,她想都没想,回身把空瓶子砸到了车窗玻璃上。
    车内的丹虎望见她大步朝自己走过来,猛地拽开他那边的车门,扯着他的衣服往外拖。
    “你跟我说过,不得奖也没什么,写剧本不出名也没什么,我都已经想好将来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了,为什么现在非要把我推出去,我不能自愿地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吗?
    恋爱脑也好,鼠目寸光也好,怎么说都行,我就是懒了,累了,我不想再回去以外国人的身份跟别人竞争,偶然得一回奖又怎么样,我始终是外来者,往往付出双倍,甚至三倍的努力也不一定能获得大多数人的认同。
    谁知道这次是不是一时的运气,如果我一生唯一一次成功的机会就是这一次,之后就是默默无闻的下坠。我又能从中得到什么呢?不过是黄粱一梦。
    我就想跟你呆在一起,真的不可以吗?”
    无论暴跳如雷还是开口恳求,孟惟隐隐察觉到事情已经无法挽回了。如果分开是必然的结果,她总归要发一次疯的。
    他靠在路边的石头上,目光转向其他地方,“别傻了。”
    他们僵持在这片荒原上,直到太阳高悬,不用看手表也知道过了起飞的时间点。
    “孟惟,你别这么没出息,再这么没出息,我都要看不起你了。”
    第49章 “我保证。
    僵持的中途下了一阵子雨,起先是飘着若有若无的雨丝,之后逐渐大了起来。
    孟惟眼睁睁看着丹虎抹了把脸,然后径直坐进了车里,浑然不顾她被浇成了落汤鸡。
    她打开手机地图,拿起背包,掉头走上条小道。
    此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,不管是回去还是去机场,走上公路都要好几个小时。但她不在乎。
    整整半个小时都步行之后,她听到后面传来汽车行驶的声音。
    “滚远点!”孟惟冲后方的车辆喊道。结果对方并不是为了追上她,一声闷响后,行李沾着灰,滚掉在路上。
    一见之下更是气得不得了,她手伸进背包,掏出盒铁皮装的水果樱糖,抓出一把朝着后方用力砸了过去。一颗糖至少有一元硬币那么大。
    第一下砸到了车上,第二下真砸中了他,丹虎站在车旁,捂着额头痛得弯下了腰,他吃痛喊道:“你是不是有毛病?“
    ”你才有病!“
    他们并肩坐在草地上,一个额头红肿,另一个头发湿塌,全都狼狈不堪。
    “我走了,你不会舍不得吗?你这个王八蛋,心是石头做的吗?”一提起来,她简直恨得想再给他两拳。
    丹虎垂着脑袋,“赶紧走吧,还嫌难听话听得不够多?”
    雨淋过后太阳出来,午后的太阳又产生一□□晒。他们憋着劲忍耐着,谁也不低头,就像参加铁人三项赛一样顽强。
    一点不舒服,道路上的灰尘,后背的汗,湿漉漉的头发,孟惟捂着脸躲避直射下来的阳光。这一切都糟透了。
    她在地上拔了根草,心事重重地揉捻,青绿的汁液把手指染得斑斑驳驳,“你知道吗?其实你挺像你哥哥的。”
    这话没什么贬义跟褒义,丹虎却像被人骂了似的冒出一声,“他?他那副阴险小人的样子。我像他?”
    不知道这人在气什么,柳斯昭即便正生着病也能看出原先的相貌很好,说像他也不算吃亏。
    但她不是这个意思,“是很像,你们都会会为了某种‘更好的选择’,全然不顾别人怎么想的,把这个选择强塞给那个人,”